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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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司函[2008]68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批复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英文名称变更为:BEIJING LONGAN LAW FIRM。
此复。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批复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批复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英文名称变更为:BEIJING LONGAN LAW FIRM。
此复。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