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安翔为公职律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9日
京司函[2008]63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安翔为公职律师的批复
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你单位《关于安翔成为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安翔为你单位公职律师,并颁发公职律师执业证书。
此复。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公职律师执业证书 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