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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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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司发[2010]77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张炳崑变更为陈旭。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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