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国度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0日
京司发[2010]539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国度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国度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国度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石林林变更为岳延中。
二○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7日印发
共印7份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0日
京司发[2010]539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国度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国度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国度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石林林变更为岳延中。
二○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7日印发
共印7份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