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2日
京司发[2010]599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晏良剑变更为张健。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7份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2日
京司发[2010]599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晏良剑变更为张健。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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