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京司发[2010]660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杜英峰变更为邬啸。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7份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京司发[2010]660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杜英峰变更为邬啸。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7份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