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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使用北京律师管理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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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因市司法局计算机中心于2011年5月7日至17日对进行机房改造,期间“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上办公系统将暂停使用。为保证律师事务所正常执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7日起至5月17日各区(县)司法局暂停受理新的行政申请事项。

  二、已在“北京律师管理平台”中提交网上申请的律师事务所,请务必于4月28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各区(县)司法局,否则将影响申请事项的办理。

  三、市、区(县)司法局于5月7日前将已受理的申请事项审批办理完毕。

  四、停网期间确需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与所属区(县)司法局律公科和市司法局律管处联系,有关部门将视情况予以解答和处理。

  五、停网期间市局律师档案库人事档案调转与收费工作也暂停办理。

  感谢各律师事务所对我市律师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由此引起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人:满宇峰   陈玲   刘丽俊  孙景莲

  电话:58575661  58575626  58575672  58575664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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