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注销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京司函[2011]58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注销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批复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你所《关于注销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注销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请你所将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交北京市司法局
此复。
二○一一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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