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首方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京司发[2011]400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首方律师事务所
变更章程的决定
北京市首方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首方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2010年10月8日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的《北京市首方律师事务所章程》。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7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