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李嶴为公司律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京司发[2011]495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李嶴为
公司律师的决定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李嶴成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公司律师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批准李嶴为你单位公司律师,并颁发公司律师工作证。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公司律师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10份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京司发[2011]495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李嶴为
公司律师的决定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李嶴成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公司律师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批准李嶴为你单位公司律师,并颁发公司律师工作证。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公司律师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10份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