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京司发〔2012〕105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
变更组织形式的决定
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你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7份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京司发〔2012〕105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
变更组织形式的决定
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你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律师 机构 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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