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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任命王一雪等十八人为公证员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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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司法局文件

  京司发〔2012〕312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任命王一雪等十八人为公证员的决定》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各公证处:

  现将《司法部关于任命王一雪等十八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12]28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有关人员,并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公证机构印章和公证员签名章规格等事宜的通知》(司办通[2006]第18号)做好新任公证员的签名章刻制工作,签名章刻制完成后30日内报我局备案。

  附件:《公证员签名章备案登记表》

  北京市司法局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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