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任命王一雪等十八人为公证员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北京市司法局文件
京司发〔2012〕312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任命王一雪等十八人为公证员的决定》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各公证处:
现将《司法部关于任命王一雪等十八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12]28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有关人员,并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公证机构印章和公证员签名章规格等事宜的通知》(司办通[2006]第18号)做好新任公证员的签名章刻制工作,签名章刻制完成后30日内报我局备案。
附件:《公证员签名章备案登记表》
北京市司法局
2012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