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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报送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和认证认可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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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鉴定机构:

根据我局年初下发的要求,各相关机构须于2013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北京市法医、物证、声像资料鉴定机构通过认证认可情况调查表》、《北京市法医、物证、声像资料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调查表》以及仪器设备和机构通过认证认可相关情况材料。请各机构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逾期报送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文琼、祖玉凡    电话:58575554、58575593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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