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详情页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公证员何宪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1日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准予公证员何宪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转入北京市信德公证处执业。

  北京市司法局

  2014年7月31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