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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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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北京考区领取2014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与地点:

  1、时间:3月24日—26日 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6:30

  3月27日上午9:30 —11:30

  2、地点:北京市青年宫三楼301培训教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68号)

  二、领取要求:

  1、请申领人登录http://sfks.bjsf.gov.cn预约领证时间,查询领取单号,持领取单号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

  2、按照司法部要求,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因故不能领取的,请关注本网站补领通知。

  3、曾取得B、C类证书且本次又取得A类证书的,须用B、C类证书换取A类证书。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58575486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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