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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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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司法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在北京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09:30 — 11:30 ;下午13:30 — 16:30;24日上午09:30 — 11:30

  二、领取地点:北京市青年宫大厅三层301培训教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68号)

  三、注意事项:

  1、请证书申领人登录http://sfks.bjsf.gov.cn/,查询领取单号,持领取单号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

  2、按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3、咨询电话:58575486

  4、在上述时间内未能领取证书的,请关注本网站其他后续通知。

  查询地址:http://sfks.bjsf.gov.cn/jeplatform/websitebj/exam/findCertificaNoInput.jsp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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