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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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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有关要求,现将北京考区颁发2015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1、时间:3月22日—24日 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6:30 ;3月25日上午9:00 —11:30 ;

  2、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A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二、注意事项:

  1、请提前登录http://sfks.bjsf.gov.cn,点击滚动通知字幕预约领证时间、查询证书编号,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书编号领取。

  2、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因故不能按时领取的,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3、曾取得B、C类证书的,须先交回原证书后再领取A类证书。

  4、军队系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发放。

  平时咨询电话:58575957   现场咨询电话:52502618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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