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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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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22至25日,北京市司法局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对2015年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了集中颁发。由于各种原因,部分考生未能及时领取,现将后续颁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自2014年4月5日至4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届时仍未能前来领取的,请拨打咨询电话,与工作人员预约后领取。

  二、地点

  北京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窗口(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8号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内)

  三、注意事项

  与本网站2016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颁发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的相关内容一致。

  咨询电话:58575957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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