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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启动公职公司律师单位备案和人员核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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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京办字【2017】8号)的通知要求,现就启动公职公司律师单位备案和人员核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报核准范围

  市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监管的市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朝阳区、怀柔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监管的区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其它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公职公司律师申报、备案、核准工作启动时间另行通告。

  二、申报备案核准流程

  (一)单位信息网上备案。各申请单位登陆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公职公司律师申报入口,对单位信息进行网上备案;

  (二)提交书面材料。按照网络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区)司法局提交书面材料,市属各单位向市司法局律师许可处提交,区属各单位向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室)提交。书面材料包括:1.本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即确认本单位性质或权属的证明(没有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需提交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2.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3.本单位公职(公司)律师日常管理机构印章印模(留存)。

  (三)市(区)司法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市区司法局对网上和书面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区司法局对于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司法局进行复审。市司法局对区司法局和市属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备案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备案。

  (四)备案单位领取数字证书。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以短信的形式告知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后到北京市律师协会办理北京市律师管理系统登陆数字证书。

  (五)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申报核准。各申报单位通过数字证书,登陆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网上申报(原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单位网上补充完善单位备案事项后,可直接通过数字证书开展公职公司律师网上申报)。区属各单位向所在区司法局提交书面材料,区司法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制发公司律师、公职律师证书,告知区司法局和市各相关单位领取公职公司律师证书。

  (六)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会员登记。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拿到证件后,到市律师协会办理会员登记。

  三、启动时间

  2017年7月1日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职公司律师推进工作,要指定工作部门、专人负责公职公司律师日常管理和申报备案核准工作。网上填报信息要准确,与书面信息一致。书面上报材料要及时、齐全。

  (二)单位备案分批进行。7月份开始市级单位申报,朝阳区、怀柔区作为试点与市局同步启动,其它区级单位启动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前,请提前联系市司法局和各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

  (三)相关公职公司律师政策问题,请参阅《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7】8号)和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北京市公职公司律师政策解读19问”。

  (四)各单位网上填报时,请参阅《北京市律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官网下载)。另外,公职公司律师信息管理模块处于试运行状态,如遇问题请联系相关技术人员,反馈问题。如给您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人及电话:

  市司法局:武 伟 58575629 58575660

  朝阳区司法局:87706656

  怀柔区司法局:69606200

  网络技术人员:赵 莉 58575527

  北京市司法局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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