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徐雪洪送达京政复字〔2023〕5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徐雪洪:
你不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0日作出的京技管商务消不立案告〔2023〕J23508692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于2023年5月15日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拒绝签收邮寄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且在电话中明确表示拒绝签收复议决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3〕5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0日作出的京技管商务消不立案告〔2023〕J23508692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