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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徐雪洪送达京政复字〔2023〕5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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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洪:

  你不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0日作出的京技管商务消不立案告〔2023〕J23508692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于2023年5月15日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拒绝签收邮寄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且在电话中明确表示拒绝签收复议决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3〕5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0日作出的京技管商务消不立案告〔2023〕J23508692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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