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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梁波送达京政复补字〔2023〕564、56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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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波:

  2023年10月10日,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收到您邮寄提交的两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其中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您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要求对被申请人未答复2023年5月30日向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违法。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3〕564《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另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您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给予答复违法,要求停止侵权,并进行行政赔偿。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3〕56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因不具备通邮条件,信件被退回,并因您电话无法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3〕564、56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两份《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附件:京政复补字〔2023〕564号.pdf

     京政复补字〔2023〕565号.pdf

  北京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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