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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姜小兰送达京政复补字〔2024〕3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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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小兰:

  2024年4月17日,本机关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对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京金融公开(2024)第7917号-答复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4月22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4〕3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因您未留电话,本机关向您身份证住址邮寄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4〕3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附件:京政复补字〔2024〕3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pdf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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