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详情页

关于京政复字〔2014〕56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1日

分享:

  北京柏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号:006100):

  申请人中财长信投资有限公司因不服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京顺国用(2003转)字第01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于2014年6月1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公司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现向你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14〕56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号:110000410274829):

  申请人中财长信投资有限公司因不服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京顺国用(2003转)字第01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于2014年6月1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公司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现向你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14〕56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庙上村村东18号(地铁东夏园站向东步行900米路南) 咨询电话:55564958、55564959。

                

                       北京市司法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