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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孟令冲送达京政复告字〔2024〕101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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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令冲:

  2024年11月24日,本机关收到您网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书(2024050501102437),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变更该行政行为。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京政复告字〔2024〕101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本机关向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及身份证地址邮寄上述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因逾期未领以及拒收被退回,且与您多次联系,您均未接电话,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告字〔2024〕101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pdf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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