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徐卫送达京政复告字〔2025〕189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9日
徐卫:
2025年1月12日,本机关收到您网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不服申请人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1108071107063320),请求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本机关依法作出京政复告字〔2025〕189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本机关向您住址及联系地址邮寄该《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被退回,多次拨打电话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告字〔2025〕189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