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黄健坤送达京政复告字〔2024〕44797、44798、4479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4日
黄健坤:
您不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您的举报事项(举报单编号1110122002024102418380750)、(举报单编号1110122002024102531617213)、(举报单编号1110122002024102211388246)分别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于2024年12月14日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分别予以受理。三案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该《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被退回,且与您多次电话联系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4〕44797号、京政复字〔2024〕44798号、京政复字〔2024〕4479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