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于立新)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于立新:
本局于2025年3月10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多次拨打你电话未接通,向你发送信息未收到回复,通过你身份证地址、户籍地址和你律师事务所公示的注册地址均无法与你本人取得联系,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均无法完成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京司罚决〔2025〕3号《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北京市司法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128室)领取京司罚决〔2025〕3号《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联 系 人:鲁扬、次亚楠
联系电话:55579037、55578725
特此公告。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