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贾清香送达京政复监字〔2024〕92号《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贾清香:
2024年4月12日,本机关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监督申请材料。您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朝政复不决字〔2024〕第617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监督申请。本机关依法作出京政复监字〔2024〕92号《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本机关向您住址及联系地址邮寄该《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因收件人要求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监字〔2024〕92号《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已主动纠错,本机关不再重复纠正。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