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详情页

关于向申请人宋中辉送达京政复告字〔2025〕72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分享:

宋中辉:

  2025年3月18日,本机关收到您网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昌平区人民法院((2025)京0114执保1408号),请求撤销该行政行为。本机关依法作出京政复告字〔2025〕72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本机关向您住址及联系地址邮寄该《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被退回,多次拨打电话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告字〔2025〕72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