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姚萱送达京政复补字〔2025〕510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4日
姚萱:
2025年5月7日,本机关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做出的关于张伊雯诉求的回复;请求被申请人重新答复。因被申请人不适格,本机关于2025年5月12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5〕510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本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被退回,且您未载明联系电话,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5〕510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