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林洪智送达京政复字〔2025〕89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4日
林洪智: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您订单编号304428678786的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于2025年3月26日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5〕89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关于订单编号304428678786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