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王伟光送达京政复字〔2025〕719-728、945-954、956-9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
王伟光: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对您提交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25、5、27、6、24、4、2、26、1、3号楼)(邮件编号XA52657847011)依法处理,于2025年3月17日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上述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5〕719-72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您的行政复议请求。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3月22日作出的《答复告知书》(京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第469-475、497、476-480号),于2025年4月2日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上述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5〕945-954、956-9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3月22日作出的《答复告知书》(京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第469-475、497、476-480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23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