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冯琳送达京政复字〔2025〕2404号《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2日
冯琳:
2025年7月7日,本机关收到您网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公安局为被申请人,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因本机关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您提交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您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作出京政复字〔2025〕2404号《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本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该《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被退回,经电话沟通,您同意以公告的方式送达该《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5〕2404号《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