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廖铭君送达京政复字〔2025〕146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
廖铭君: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对您未履行法定职责,于2025年4月9日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5〕146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驳回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