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夏欣送达京政复字〔2025〕1404、140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
夏欣: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海淀区人民政府〔2025〕第118、119号-回)作出答复,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上述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5〕1404、140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您的行政复议请求。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2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