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王晓亮送达京政复告字〔2025〕143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1日
王晓亮:
您不服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京政地字〔2025〕6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平谷区承平高速红石门综合检查站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于2025年4月29日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该《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被退回,且与您多次电话联系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5〕143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