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夏欣送达京政复补字〔2025〕777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3日
夏欣:
2025年7月7日,本机关收到您网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公安局为被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地铁查验身份证(无(6月10日)),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2025年6月10日下午在地铁16号线内对申请人实施的强制身份证查验行为违法;2.确认被申请人2025年6月10日下午在地铁16号线内将申请人强制带离车厢的行为违法。因无相关行政行为等,本机关于2025年7月11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5〕777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本机关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且向您联系地址和身份证所在地址邮寄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均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5〕777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