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余志勇送达京政复补字〔2025〕998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余志勇:
2025年9月3日,本机关收到您网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因未提交履行法定职责证据材料等,本机关于2025年9月5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5〕998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因您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未载明联系地址,本机关按照您的身份证地址邮寄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被退回,多次拨打电话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5〕998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