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巴建花送达京政复字〔2025〕282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巴建花:
您不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申请人反映问题(编号:网络250628-028934)作出的回复,于2025年7月14日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该《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5〕282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