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梁春娥送达京政复补字〔2025〕109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
梁春娥:
2025年10月9日,本机关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北京西站派出所为被申请人,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于2025年7月28日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拒不受理报案、未出具《受案回执》)的行为违法;2.责令被申请人立即依法受理报案,出具《受案回执》,并启动案件调查程序;3.紧急调取并保全2025年7月28日7:00至11:00期间北京西站出站闸机处及派出所接待室的监控录像;4.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相关规定,追究涉事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5.责令被申请人赔偿因行政不作为导致申请人产生的医疗费损失共计278.38元;6.请求复议机关自收到本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书面答复申请人。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4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5〕109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本机关向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及身份证地址邮寄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被退回,多次拨打电话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5〕109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