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张建送达京政复字〔2025〕376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张建: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对您关于任务单号20251381279的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于2025年10月2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5〕376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关于任务单号20251381279的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