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王琳送达京政复告字〔2026〕53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2日
王琳:
2026年4月7日和4月14日,本机关收到您提交的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局红星派出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2件,并案处理。经查,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的受理条件。本机关于2026年4月14日作出京政复告字〔2026〕53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2次向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地址邮寄送达,信件均被退回,且无法电话联系您,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告字〔2026〕53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京政复告字〔2026〕53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