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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杨婉彤送达京政复补字〔2026〕44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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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婉彤:

  2026年4月16日,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为被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6年3月22日作出的“取消申请人中考英语听说机考考试资格”的决定等。本机关于2026年4月21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6〕44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经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2次向您邮寄送达,信件均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6〕44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pdf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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