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邸媛媛送达京政复告字〔2026〕84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1日
邸媛媛:
2026年6月11日,本机关收到您提交的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经查,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的受理条件。本机关于2026年6月18日作出京政复告字〔2026〕84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向您联系地址和身份证住址邮寄送达,信件均被退回,且与您多次电话联系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告字〔2026〕84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京政复告字〔2026〕84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