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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建议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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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市司法局组织各区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各区司法局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已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并商区有关部门分别提出建议保留、注销的意见。市司法局针对各区自查情况,结合实地抽查情况,经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建议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7月8日至7月1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向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汤清桥

  联系电话:55579048

  附件: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doc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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