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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崔湘怡送达京政复补字〔2026〕76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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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湘怡:

  2026年6月15日,本机关收到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第1108071109117530),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行政行为。本机关于2026年6月23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6〕76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本机关向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和身份证地址邮寄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均被退回,多次拨打电话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6〕76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pdf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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