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吴强送达京政复字〔2026〕24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3日
吴强: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于2026年5月25日针对您通过12345反映问题作出的回复(京通-文字260521-002151),于2026年5月2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机关多次向您邮寄《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6〕24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现在复议申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