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徐善朗送达京政复字〔2026〕83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2日
徐善朗: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京技司鉴答〔2025〕015号《关于徐善朗投诉北京凤凰可丽法医学研究中心(有限合伙)及鉴定人王晓文、顾岩、马立华等一案的答复》,于2025年11月2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补正,本机关于2026年2月25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补正材料,后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被退回,拨打您电话、发送短信均无人应答,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6〕83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京技司鉴答〔2025〕015号《关于徐善朗投诉北京凤凰可丽法医学研究中心(有限合伙)及鉴定人王晓文、顾岩、马立华等一案的答复》。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