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张玉梅送达京府复补字〔2026〕19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9日
张玉梅:
2026年7月20日,本机关收到您提交的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因缺少行政行为证据、行政复议请求不明确,本机关于2026年7月27日作出京府复补字〔2026〕19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2次向您联系地址和身份证住址邮寄送达,信件均被退回,且与您电话联系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府复补字〔2026〕19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请提交被申请人向您本人作出显示完整文号和您姓名的行政行为复印件一份。2.请将行政复议请求表述为: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X号《XX》(请完整准确填写文号、名称),并责令重作。请您于收到本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京府复补字〔2026〕19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