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刘广路送达京政复字〔2026〕238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7日
刘广路:
本机关于2026年5月20收到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通过12328平台于2026年5月20日作出的答复(业务编码:JT9999992026051965370893)。本机关于2026年8月10日作出京政复字〔2026〕238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机关多次向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邮寄京政复字〔2026〕238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被退回,多次拨打电话未联系成功,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6〕238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通过12328平台于2026年5月20日作出的答复(业务编码:JT9999992026051965370893)。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